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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小常识:你的职场“护身符”

来源:新疆劳务网 时间:2024-06-27 作者:新疆劳务网 浏览量:

在职场生涯中,掌握一些《劳动法》的小常识,就如同拥有了一枚“护身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劳动法》小常识,希望能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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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明确权益的“护身符”

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能有效保障双方权益。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劳动者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合同期限,并在合同到期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合法终止或续签。

二、工资支付:守护“钱袋子”

工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克扣。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三、试用期:权益不容忽视

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试用期最多约定2个月。

试用期权益: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如工资、社保等。

四、离职权益:合法维权,体面离开

提前通知:正式员工只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

经济补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劳动者,需支付赔偿金,即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五、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社保缴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公积金缴纳:除新疆外,公积金为强制缴纳项目。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

六、职场维权:勇敢说“不”

拒绝违法调岗、调薪、调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调整岗位、薪资和工作地点,均为违法行为。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劳动者可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掌握以上《劳动法》小常识,劳动者可以在职场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为自己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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