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现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越来越常见,有讨工资的、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工伤待遇等等。一旦提起劳动仲裁,就意味着与单位闹得很不愉快,甚至关系很僵。
劳动者就会有个疑问: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期间需要上班吗?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两个前提
一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劳动关系处于存续期间(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没有终止或解除)。
二是劳动者有正常提供劳动,如果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如请事假则无工资,病假则支付病假工资,旷工的不但没有工资,还可能会被用人单位依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等。
不难得出,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说明劳动关系存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比如怀孕员工被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获得支持,则仲裁期间的工资需要支付。若员工没有提起这方面的请求,只是要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则就不可以再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了。
也就是说,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有两个仲裁诉讼请求选择,一是选择要求企业撤销这个违法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的正常上班工资;二是选择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支付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两种选择只能是二选一,不管怎么选择,都是以最终的仲裁或法院判决为准。
三、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支付仲裁期间工资的条件
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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