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要审查的一个问题,就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很多员工,因与公司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存在着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无法举证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我们甚至接见到过入职三年没有留下单位半片纸员工。但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距离,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员工即使处于弱势地位,证明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依然是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证明劳动关系,是员工维护权益的前提。结合司法实务,我们总结了以下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供大实参考:
1.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已经过期的《劳动合同》
2.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的凭证或记录(如:银行水单。银行水单中一般会显示发放工资的公司名称并会在摘要中备注“工资”,等信息。同时,银行水单还有一定的规律,比方每月的几号到几号,相差不大的金额等。这些信息都可能证明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的约定内容和信息)。
3.社保缴费记录。在我们的社保信息中,也会显示单位名称和员工信息。以及社保周期等信息,这些也能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4.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5.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参会证明等直接证明员工与单位之间隶属关系的文件。
6.盖有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也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
7.任命书、委任书,代表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等文件,都可以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8.盖有公司印章的收款收据,比如有的公司会向员工收取工服押金等,这些文件也可以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9.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文件。比如:入职登记表、离职交接表等,有人事部负责人的签字。
10.公司网站网页中关系团队介绍的内容中,有关于员工介绍的,这些网页也可以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11.员工与领导之间的往来短信、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
12.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电子邮件及之间相互来往的信函。
以上是我们总结的司法实践中,证明劳动关系的部分相关证明,当然有的证据可以独立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有的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总之,手中的这些证据,不要轻易当废弃物处理,没准对你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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