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劳务网快讯-国家发改委:企业复工复产的九项措施
来源:新疆劳务网
时间:2020-02-17
作者:新疆劳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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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全国情况看,除湖北外的各省(区、市)正在逐步复工复产,特别是关键医疗物资、能源、粮食、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企业均已陆续开工。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继续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利用九大举措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不同地方的疫情状况,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在继续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尽早恢复正常生产。
一是分批有序推动错峰返程返岗。重要国计民生领域要立即复工复产,重大项目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其他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暂不开工,疫情高发地区和非紧迫岗位可适当延期返程。 二是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实时监测分析人口流动情况。通过隔座乘车、乘机等手段,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劳务输入大省和外地人口聚集的地区,加强运输组织,错峰返程。 三是分级分类提升核酸检测等快速筛查能力。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设定接受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人群观察时间。 四是加强重点人群隔离和病例收治。返岗人员要及时报告个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状况,由企业、社区分别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于发现有疑似症状的,要就地隔离,及时送诊排查,确诊后立即治疗。
五是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通过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调剂带薪休假等多种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采用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并确保食品安全。
六是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用工、原料、资金不足等问题。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防止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 七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重点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八是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企业要配备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按时发放福利待遇。有关地区可暂时停止实行私家车尾号限行政策。 九是压实企业和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群防群控,把推动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抓紧抓细抓实,严格杜绝“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