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解雇“严重违规”的员工需要证据吗?
答:
是的。企业在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有员工违纪事实的相应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项规定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纪的话,用人单位据此不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无需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39条、第40条、第43条
操作提示:
1.解雇员工必须有正确的步骤,不能因为员工偶然的犯错就解雇员工。如发现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要保存好证据。因为用人单位对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负有举证责任,即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做好其员工违规的事实调查、固定证据的工作。
2.要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企业须注意,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一定要履行民主程序。其中,职工代表产生的记录、证据必须齐全,要确保职工代表的产生合法、合规。防止因职工代表产生无效而导致规章制度无效。
3.要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未设立工会,如何实施“通知工会程序”?相关法律并未给出答案,司法裁判口径也不尽一致。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可以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或当地总工会意见的方式履行该法定程序。
4.实施解除行为要向员工出具书面文书,告知解除决定和理由,并让其签字确认收到。如果员工拒绝签收,企业可以邮寄送达,并保留邮寄凭证。
5.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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