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 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5.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2
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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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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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19:00截止。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指定地址等方式。邮寄和直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传达室(事业单位招聘),人事处收,电话010-63097973,邮编100017。如报名人选不足5名,该职位取消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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