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在就业压力大,但人才依然难得,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子上是单位应该考量的,而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择业与就业同样重要,因为工作不仅仅是为了当前能够养活自己,也要考虑今后的发展。因此,员工都想往更好的岗位、更适合自己的地方去;但现实中往往有一些调动员工岗位,以此逼迫员工请辞的事情发生。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动劳动者的岗位。有的劳动者就认为只要进了单位,只要自己不愿意,岗位就不会再有变动了。但殊不知,《劳动法》的这一项规定,针对的是普遍情况,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单位想要调动你的岗位,你必须要服从调动!
1、签约时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非单位主观意向导致的员工岗位变化的必然性。比如,单位效益不好要裁员,人员组织架构要重新分配时,要不选择离职,要不选择留下来,那么留下来的人肯定不会全部都在原岗位,这时就必然需要有员工调岗。再比如,员工的年龄已经不再适合该岗位了,如果不愿意离职,也必须要接受调岗的安排,我们看到的飞行员、空勤等,达到一定年龄就需要转岗位了。
2、员工本人被证实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需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岗位对于员工的要求也在随之变化,如今智能化生产的广泛应用使得岗位变化更大,一些无法适应岗位变化、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劳动者就不再适合留在原岗位了。当然,这些员工也不是说调岗就调岗,单位要进行统一的考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员工还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如果培训后仍无法适应岗位的,才可以安排调离岗位。
3、治疗期满无法返回原岗位的
员工因公或因病住院治疗时,是带薪且保留岗位的,但是治疗期满后如果身体条件导致无法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的,单位就可以安排转岗。比如说劳动者在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残疾,那么很多生产性岗位都不能再上岗了,再不愿意都只能服从调岗,否则就自行办理离职。
不难看出,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岗位还是可以符合劳动者的预期的;在以上3种情况下,劳动者强行留在岗位只会增加麻烦,拉低工作效率且带来不确定危险因素,因此,这部分人被调离岗位是只能服从的,否则就只能面对被辞退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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