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2.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3.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4.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5.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6.电子竞技运营师
7.电子竞技员
8.无人机驾驶员
9.数字化管理师
10.农业经理人
11.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12.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13.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14.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工
15.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检修工
公示期为2019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公示期间,请将署名意见反馈至信箱:biaozhunchu@cettic.gov.cn。
01
定义: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算法、深度学习等多种技术的分析、研究、开发,并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设计、优化、运维、管理和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分析、研究人工智能算法、深度学习等技术并加以应用;
2.研究、开发、应用人工智能指令、算法;
3.规划、设计、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芯片;
4.研发、应用、优化语言识别、语义识别、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
5.设计、集成、管理、部署人工智能软硬件系统;
6.设计、开发人工智能系统解决方案。
02
定义:从事物联网架构、平台、芯片、传感器、智能标签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以及物联网工程的设计、测试、维护、管理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应用物联网技术、体系结构、协议和标准;
2.研究、设计、开发物联网专用芯片及软硬件系统;
3.规划、研究、设计物联网解决方案;
4.规划、设计、集成、部署物联网系统并指导工程实施;
5.安装、调测、维护并保障物联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6.监控、管理和保障物联网系统安全;
7.提供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03
定义:从事大数据采集、清洗、分析、治理、挖掘等技术研究,并加以利用、管理、维护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开发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及管理、分析及挖掘、展现及应用等技术;
2.研究、应用大数据平台体系架构、技术和标准;
3.设计、开发、集成、测试大数据软硬件系统;
4.大数据采集、大数据清洗、大数据建模与大数据分析;
5.管理、维护并保障大数据系统稳定运行;
6.监控、管理和保障大数据安全;
7.提供大数据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04
定义:从事云计算技术研究,云系统构建、部署、运维,云资源管理、应用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开发虚拟化、云平台、云资源管理和分发等云计算技术,以及大规模数据管理、分布式数据存储等相关技术;
2.研究、应用云计算技术、体系架构、协议和标准;
3.规划、设计、开发、集成、部署云计算系统;
4.管理、维护并保障云计算系统的稳定运行;
5.监控、保障云计算系统安全;
6.提供云计算系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05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定义: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工程实践过程中的模拟建造,以改进其全过程中工程工序的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分享到:
Copyright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疆劳务网 新ICP备16003221号
地址:新疆省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创新空间211-2 EMAIL:969810472@qq.com
Powered by HS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