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国企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用工形式一般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正式员工,那么另一种就是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同工、派遣制员工。
那么,对于这两种用工形式你真的了解吗?如果你在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的话,那么你又属于哪一种的用工形式呢?
一、聘用制
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而聘用制不同的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用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二、合同工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那么什么叫“劳务派遣”呢?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其实实行聘用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那么,你知道劳务派遣员工和聘用制的员工区别在哪里吗?
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方派遣到国企的职工,这些职工一般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现在的央企基本专科生都采取这个模式进行吸收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待遇国家要求是同工同酬,但是也有部分企业没有全部执行好国家政策,另着,再福利待遇上可能部分企业有差别,最重要的是,劳务派遣职工具有可裁性,也就是说你不满足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央企会把你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这个所有的责任和成本劳务派遣公司都会买单。
聘用制员工:
国企的聘用员工,就是名副其实的合同工,一般按国家劳动法来签订3年合同期,这类职工一般和自有员工弹雨相同,且能干事,可以进入体制提拔,但是一旦国企发生重大变动,改制或重组,合同工可能会比自有职工先行解聘,另外再国企的上报名单里,是没有聘用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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