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某国有企业一名员工的岳父去世了,他本人想请丧假回去料理老人的后事。但是,该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只有员工自己的父母去世,员工才能请丧假。该企业想知道,是否应当批准该员工的丧假申请?
解 答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国有企业员工可以根据企业的批准享受不超过三天的丧假,但是员工申请丧假的前提只能是员工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去世。
岳父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直系亲属,因此,该员工并不符合申请丧假的条件。
但是,考虑到广大职工的实际情况及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相关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将丧假适用的情形相应扩大。比如,可以根据习俗将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配偶父母去世纳入申请丧假的范围。但相关企业制度的出台,必须符合企业民主管理的程序。
依 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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