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孙某系某酒店餐饮部主管。孙某在下班时在酒店门口停车位上拾得该酒店客人吴某的一个钱包,未及时上交酒店。次日,酒店通过监控知悉后要求孙某将钱包交给酒店,由酒店出面归还失主吴某。孙某不同意,亦未将钱包交给酒店,并于同日上午委托他人与失主吴某取得联系,归还了钱包,受领了酬金。酒店通过失主吴某知悉上述情况后再次同孙某进行了谈话,明确孙某在工作地点拾得客人遗失的财物未及时上交,对酒店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要求其承认错误予以检讨,接受罚款的处罚,归还酬金,并从餐饮部主管岗位调整至服务员岗位(工资待遇不变)。孙某未接受,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诉至法院,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
【争议焦点】
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公司将其开除是否合法?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作为酒店服务业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拾遗后主动告知单位,寻找、归还失主,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使然,更为社会公德所倡导。孙某在酒店与其谈话明确要求其将拾遗钱包交由酒店处理时,仍予以拒绝,坚持自行处理,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酒店的规章制度,也有违职业道德,亦对酒店形象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酒店据此以孙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并无不当,且在起诉前已经通知并取得了工会的同意,程序亦合法,应属合法解除,孙某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新疆劳务每天与您分享最新招聘信息
合作电话:0991-3705383
Copyright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疆劳务网 新ICP备16003221号
地址:新疆省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创新空间211-2 EMAIL:969810472@qq.com
Powered by HS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