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曾经有过跨省流动就业的经历,该在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呢?
退休了,跟随子女在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有哪些程序?人脸识别认证又是咋回事?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些事——
退休了,如果有过流动就业的情况,那么在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呢?
养老保险领取地视4种情况而定
依据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
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跟随子女在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有哪些程序?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
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冒领养老金,确保基金安全,进而保障全体参保缴费人员的根本利益。
2004年原劳动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有如下程序要求:
1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2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规定的认证截止日期前60日,以信函形式向退休人员发出认证通知。
3
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前来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要当面核对其身份证和退休证。
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险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派人上门办理;
退休人员死亡,或者发生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
应由其亲属提供相关证明。
4
办理资格认证后,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
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协助认证表后,对认证结果进行处理。
随着技术发展,可以人脸识别认证?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系统于2011年4月启用,降低资格认证工作成本,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
创新认证方式
地区协作模式
依托金保工程专网,为异地居住人员就近提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
自助认证模式
2016年引入人脸识别技术,通过手机、PC端等方式,支持参保人足不出户实现自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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